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经苍梧县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录用为苍梧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职责
本次苍梧县公安局共设4个警务辅助人员岗位,拟招聘63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详见《苍梧县公安局2022年第三批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表》。
苍梧县公安局2022年第三批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表
序号 | 职位名称 | 职位简介 | 聘用人数 | 年龄 | 性别要求 | 专业要求 | 学历要求 | 其他条件要求 | 备注 |
1 | 文职辅警 | 协助开展写作、文秘、宣传、文书助理、档案管理等行政管理工作及其他警务协助工作 | 10 | 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中国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新闻传播学类 | 大专以上 | 警校生、退役军人、持有C1以上驾驶证优先考虑 | |
2 | 勤务辅警(一) | 协助民警完成各类计算机维护、信息分析研判、网络通信保障等工作 | 10 | 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 | 大专以上 | 警校生、退役军人、持有C1以上驾驶证优先考虑 | |
3 | 勤务辅警(二) | 协助执勤、接处警、巡逻防控、应急处突及其他警务协助工作 | 40 | 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 | 男 | 不限 | 高中或中专以上 | 警校生、退役军人、持有C1以上驾驶证优先考虑 | |
4 | 警犬训导员 | 协助民警完成警犬训导工作 | 3 | 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 | 男 | 不限 | 高中或中专以上 | 警校生、退役军人、持有C1以上驾驶证优先考虑 |
注:职位初定,需服从县局统一调配,否则不予聘用。
三、招聘条件
招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梧州辖区内户籍或生源地为梧州辖区。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
(三)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6日。
(四)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退役军人可以为初中以上学历。
(五)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盗窃、寻衅滋事等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八)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户籍、退役、高中(中专)毕业生提供毕业原件等,证件落款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26日。
四、报名
(一)现场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本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报名时间: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报名地点:苍梧县公安局一楼102室(梧州市龙圩区龙城路17号,联系电话0774-2698331)。
报名时须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交以下材料:近期同底冲印的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1张、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学历证书、身份证(正反面)、退伍军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明等本人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工作人员核对后,当场退还。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竞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主要是年龄、户口、文化程度等条件,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可以参加考试。
五、考试
考试分为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体能测试作为辅警招聘的准入考试,笔试作为辅警招聘的必要条件,考生凭身份证准时参加各项考试。
(一)体能测试
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行体能测试,择优进入笔试。
体能测试时间:2022年11月10日(星期四)上午9:00
体能测试地点:苍梧县职业技术中等学校
1.体能测评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的项目及测试规则,结合《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达标手册》成绩标准,体能测试项目包括"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男子)/800米跑(女子)"和"纵跳摸高"三项,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如下:
(1)男子组
项目 | 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4〃9 | ≤15〃2 |
1000米跑 | ≤4'55〃 | ≤5'05〃 |
纵跳摸高 | ≥260厘米 |
(2)女子组
项目 | 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5〃9 | ≤16〃2 |
800米跑 | ≤4〃50〃 | ≤5'00〃 |
纵跳摸高 | ≥230厘米 |
2.参加体能测试的人员必须结合本人身体状况,凭个人意愿参加体能测试,参加体能测试必须签订《自愿参加体能测试保证书》,如本人身体状况欠佳、不能参加体能测试的,应当确认放弃参加体测。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