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留置看护人员队伍建设,结合丹寨县留置看护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批留置专业看护队伍辅警人员9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方法进行。
招聘工作在丹寨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批留置专业看护队伍辅警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以下简称“招聘领导小组”),由丹寨县公开招聘第二批留置专业看护队伍辅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留置专业看护队伍辅警9名,其中男性5名、女性4名。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户籍地及学历要求
黔东南州内户籍,高中(中专、中技)及以上学历。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3.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要求和相应资格条件。
4.男性、女性年龄均在18周岁以上(2004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7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赤足男性身高不低于1.65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8米;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3.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因卖淫、嫖娼、吸毒、赌博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者依据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人民检察院作出酌定不予起诉的,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者收容教育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5.因违规违纪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被辞退、解聘的;
6.在公安机关异常离职的;
7.本人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不能正确认识的;
9.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0.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1.报名时不能提供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证明等证件的;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留置看护的其他情形。
(四)加分条件
报考人员具备下列加分条件的,可以获得加分。同时具备多项加分条件的,可以累计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同一事项多次获得表彰奖励的不能重复加分,以最高级别奖励计入加分,加分统一在笔试以后进行,所加分值直接计入总成绩。
1.因工作突出,获省部级、厅局(地市)级、县处级表彰奖励的,分别加2分、1.5分、1分;
2.获得国家司法考试A证、高级会计师(含注册会计师)、高级经济师的加2分,获得国家司法考试C证、中级会计师证、中级经济师的加1分;
3.退役军人加1分;
4.曾在部队荣获个人嘉奖的加1分;获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加2分;
5.公安英模、英烈及因公牺牲民警辅警子女加5分。
四、岗位职责和报酬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聘用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事业单位和国家公务员身份。
(一)岗位职责
留置专业看护队伍辅警的主要工作职责为:留置专业看护及相关勤务工作。
(二)报酬
留置专业看护队伍辅警工资待遇按照规定扣除社会保险后,原则上实发工资不低于2800元。工资增长机制和年终目标考核奖根据考核情况发放。留置专业看护队伍辅警试用期3个月,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期限按国家规定办理。如遇政策变化需调整有关待遇,按变化后的政策为准。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2年10月31日9:00时至11月4日17:00时止。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地点:丹寨县公安局政工室(公安局大楼413室)。联系人:龙警官,联系电话:18212323646。
3.报考人员须填写《丹寨县公开招聘第二批留置专业看护队伍辅警报名表》,并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明)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白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4加分项目相关印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