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有效解决公安机关警力紧缺问题,银川市公安局将组织实施2022年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招录工作,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辅警55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者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2年11月7日至2004年11月7日期间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银川市公安局2022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1)为准;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2022年11月7日前取得);
7.具有宁夏回族自治区常住户籍且符合招聘单位要求的具体市、县(区)户籍条件(2022年11月7日前取得);
8.具备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在职公安民警配偶、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公安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11.烈士、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因工死亡辅警配偶及子女,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业技能的人员,单列计划,采取特殊定向方式招聘,免予体能测试和笔试。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3.本人父母或配偶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4.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5.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6.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7.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8.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9.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劝)退、解聘的;
10.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被列为失信惩罚对象的;
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情形的。
二、报名方法
(一)报考职位查询
各招聘单位招考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信息详见《职位表》。
报考者对拟报考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以及其他资格条件等需要咨询时,可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职位表》中列有招聘单位联系电话)。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资格初审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站为宁夏人才服务招考报名平台(https://ycrc.zpexam.com),也可手机扫描二维码进入宁夏人才服务招考报名平台进行注册和报名。
(三)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0日9:00至11月12日17:00,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
(四)报名程序。报考者须仔细阅读招考公告,在报名平台中选择招考单位——银川市公安局,在对应岗位下填写报名表。报考者应按要求填写本人报考信息,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信息必须与个人身份证件信息一致。
报考者应按本公告及所报考的具体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报考者本人的学历、户籍及其他条件应与所报考的具体岗位条件要求相符,不符合请勿报名。
报考者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因按要求更正报名信息,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没有提交报名表的应聘者,不再补报。
资格初审工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应在报考者提交完整报名信息后1日内完成审核。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不允许更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且没有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者视为放弃;报考者在报名最后1日提交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系统关闭后,不再受理。
(五)资格初审合格的参加体能测评。
三、体能测评
(一)体能测评的时间和地点。体能测评在银川市设置考场,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银川市公安局门户网站或平安银川微信等官方平台公告。
(二)体能测评的内容和要求。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相关要求执行。共设三项:男子1000米跑和女子800米跑(测评次数均为1次)、10米×4往返跑(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纵跳摸高(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体能测评的三个项目中有任何一项不合格或违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1.男子组体能测评合格标准
项目 |
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3″1 |
≤13″4 |
1000米跑 |
≤4′25″ |
≤4′35″ |
纵跳摸高 |
≥265cm |
2.女子组体能测评合格标准
项目 |
标准 |
30岁(含)以下 |
|
10米×4往返跑 |
≤14″1 |
800米跑 |
≤4′20″ |
纵跳摸高 |
≥230cm |
体能测评的受测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确保本人身体状况良好,因身体健康原因出现意外由本人承担后果。对本人或他人的体能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本测评项目测评情况发生的60分钟内向体能测评组织单位提出申诉或举报,组织实施单位应当场予以受理,逾期不再处理。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体能测评只判定是否合格,不计入总成绩。体能测评合格人员进入笔试环节,报考者笔试前到报名平台打印准考证并长期保存。因丢失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