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招聘岗位
02聘用与待遇
1.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政审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按有关规定办理招聘手续。
2.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聘用。试用期间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或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3正式聘用的辅警员按国家规定享相应的年休假等福利待遇。
03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公安工作,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志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和留置看护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分配,有责任心、工作勤奋、无违法违纪行为。
3.身心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五官端正。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被治安行政处罚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或因违纪违规被辞退、开除解聘处理的。
5.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刑事处罚,正在服刑期间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的。
7.有不良信用记录的。
8.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04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2年11月7日至11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报名时请佩戴口罩、间隔一米排队等候。工作人员将现场核查闽政通健康码并核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二、报名地点
1.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驾驶证、计算机等级证书、复、退伍军人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
2.近期正面免冠白底一寸彩照1张;
3.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可先自行下载打印填写《漳平市公安局招聘辅警员政审表》《漳平市公安局辅警招聘报名表》等表格(详见公告附件1、附件2),并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政审,也可到各单位报名处领取表格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