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形势下纪律审查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纪律审查陪护辅警队员。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工作需要,景德镇市公安局受景德镇市纪委景德镇市监委委托组建留置看护队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9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的资格条件
为切实加强我区辅警队伍建设,根据(2018)安源区第十一届区委常委会第54次会议、区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通过的《安源区辅警大队改革方案(试行)》(安办字〔2018〕158 号)相关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91名,其中:男性辅警286名,女性辅警5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2、报考者限萍乡市户籍(含市内暂住户口),年龄为18至30周岁(即1988年9月25日至2000年9月25日期间出生);
3、男性净身高在1.65米以上(含1.65米),女性净身高在1.58米以上(含1.58米);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疤痕和缺陷,身上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无口吃和色觉异常,形象良好,双侧裸眼视力须达到4.8以上;
5、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含职业中专、技校),有全市政法系统工作经历且实绩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年龄和学历要求;
6、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吃苦耐劳,自愿从事并热心辅警工作,遵纪守法,服从管理。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2、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被开除党、团籍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应征公民入伍后拒绝服兵役被部队退兵的;
5、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6、本人或直系亲属有过缠访、闹访、聚众上访等“非访”行为的;
7、本人或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成立安源区辅警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政法委、区纪委、区信访局、区财政局、区公安分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编委办组成,具体招聘事宜由安源区辅警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一)发布招考信息
在安源区政府门户网站、安源就业信息网、安源政法、安源发布、萍乡市就业创业网等媒体发布公开招聘辅警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9月26日至10月8日(上午9:00-下午18:00),10月1日—10月7日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萍乡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安源区建设中路3号)。
3、报名和资格审查方法: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费50元(费用自理)。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现场报名时需提交学历证书、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退伍军人需携带退伍证(以上均需原件与两份复印件)、《报名登记表》一份、近期一寸同底版免冠照片6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并采集相关信息。《报名登记表》由报名人员在报名处领取 (见附件1)或自行下载并于报名前填写好相关信息,提交《报名登记表》时即开始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通过后,领取体能测试准考证。参加测试人员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测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贯穿人员考录、使用全过程,凡发现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职位条件和要求的,取消该人员考试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且三年内不得报考该职位。
(三)体能测试(100分)
测试项目:
男子组: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俯卧撑;
女子组:10米×4往返跑、800米跑、1分钟仰卧起坐。
测试计分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标准》执行,具体见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