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公安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统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招聘计划及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本次计划招聘辅警100名,其中面向退役军人定向招聘10名。主要协助公安机关从事综合服务、日常勤务、数据分析、维稳处突等警务辅助性工作。
具体职位招聘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2022年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招聘辅警职位表》(附件1)。
人员性质
本次招聘的辅警,依规按照劳务派遣形式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依法履行《山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规定的辅助性警务职责,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不享受公安民警法定待遇。
03
报名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学历等要求详见《2022年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招聘辅警职位表》;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身心健康,体形端正匀称,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文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等。勤务辅警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其中,从事特警辅助工作的,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文职辅警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男性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厘米。
6、自愿从事公安辅助工作,具体职位(岗位)服从公安机关安排,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保守公安工作秘密;
7、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要求以《2022年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招聘辅警职位表》为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参加暴力恐怖、民族分裂、黑社会性质等非法组织,或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3、有吸毒、卖淫嫖娼、赌博违法行为的;
4、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强制隔离戒毒的;
5、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6、警务辅助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国家和省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其他条件
1、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应聘。
3、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用下列人员:
(1)烈士的配偶、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英雄或者见义勇为模范;
(4)人民警察类高等学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6)符合国家和省规定优先录用情形的其他人员。
04
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辅警经报名、资格审查、银行征信查询、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政治考核、公示和订立劳动合同等程序,择优聘用。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辅警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9日至12月23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戎威远保安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市分公司,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光岳楼楼西5号。
3、报名须知:
现场报名全程须戴口罩,排队间隔1.5米以上,在工作人员引导下依序报名。
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现场报名时须携带材料:
(1)按要求据实填写并提报《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招聘辅警报名表》(附件2)一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户口本原件及索引页、本人单页复印件一份;
(4)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大专及以上学历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打印);技工类院校毕业人员除提供毕业证外,还需提供毕业生登记表、新生入学花名册和成绩单的复印件;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报考的,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5)退役军人须提交《退出现役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近期免冠彩色电子版照片(重命名为:报考职位代码+姓名+身份证号);
(7)当场签定《诚信承诺书》(附件3)一份;
(8)属于定向、委培毕业生和在职人员的需加持单位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所在单位同意应聘证明信》(附件6)一份;
(9)符合优先招聘条件的,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资格审查。工作人员依据招聘条件对应聘者提交的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准予参加银行征信查询。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或隐瞒有关情况,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银行征信查询
凡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需参加银行征信查询工作。查询工作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适时通知。
(三)招聘计划核减及及职位改报
报名截止后,计划招聘人数5人以下(含)的职位,按计划招聘人数与初审合格人数达到1:3(含)的比例方可开考;计划招聘人数5人以上(不含)的职位,按计划招聘人数与初审合格人数达到1:2(含)的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此开考比例的职位,由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计划招聘数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职位的报名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开考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改报只进行一次。
(四)体能测评
资格审查和征信合格人员进入体能测评环节。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适时发布,并明确参加体能测评具体事项。
参加体能测评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体能测评工作主要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详见附件4)。
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不计入综合成绩,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身体素质是否适合招聘职位工作的需要,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能进入下一测试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