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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辽宁本溪桓仁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25人)

2023辽宁本溪桓仁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25人)

本溪市桓仁县公安局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辽宁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辽政办发[2017]7号)相关规定执行,中国桓仁政府信息网(http://www.hr.gov.cn/)为官方信息发布平台。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此次共招聘男性勤务警务辅助人员25名(具体岗位设置见附件1)。身份性质不属于公务员、不属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其中:退役军人15名,其他10名。用工形式为与县工勤管理办公室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辅警必须服从岗位分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辅警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4.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9日至2005年1月18日(含)期间出生];

5.限桓仁县户籍,具有高中及同等以上学历(大专以上学历以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被招聘人员户籍及学历证书取得时间截止2023年1月19日(含)之前;

6.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文身,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不利于工作的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等家族遗传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各类传染病,以及口吃、语言交流障碍、精神疾病、肢体残疾等);

7.男性,身高170cm以上;

8.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现役军人、在读的高校毕业生;

12.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工资待遇

1.应发工资为4023.90元/月(应发工资含“五险”及公积金个人部分)。

2.按规定为被聘用的辅警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险)、失业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

3.按规定发放工作服装和装备。

4. 被聘用辅警连续工作1年以上,享受带薪年休假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及地点: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到桓仁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现场进行报名,报名费50元(现金)。

2.报名时间:2023年1月29日至2月2日 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

3.所需材料:

(1)考生自行下载并用A4纸打印《桓仁县公安局招聘辅警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2份,要求本人用黑色墨水笔手工填报、字迹工整、信息准确、粘贴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背景颜色无要求),报名表禁止涂抹更改,出现涂抹更改视为无效;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身份证丢失者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本首页及本人、家庭成员页);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大专以上学历需有效期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4)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5日内《个人信用报告(本人版)》纸质材料1份;

(5)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需携带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4.确认报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和体表检查,初审合格后,确定参加笔试资格。

5.发放准考证:考生本人持报名登记表及身份证原件在指定时间地点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二)笔试

1.笔试科目。考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用公务员考试《行政能力测试》题型。综合能力测试包含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及公共基础知识两个科目,两个科目合并为一张试卷。考生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自备黑色中性笔、2B铅笔、橡皮等考试用具,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3.成绩公布。所有考生笔试成绩将在中国桓仁政府信息网网站(http://www.hr.gov.cn/)中及时对外公布。

(三)体能测试

1.入围人选: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按照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测人选名单。最后一名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体测。

2.体测项目:10米×4往返跑和纵跳摸高。

3.体测时间和地点。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体测。未按时参加体能测试人员,不予以补测。

4.成绩公布。体测成绩当场公布,并在中国桓仁政府信息网网站(http://www.hr.gov.cn/)发布体能测试通知。

5.注意事项:参加体测人员须穿着运动服及运动鞋;患有心脑血管、高血压疾病及其他不宜参加体能测试情况人员不应参加体能测试。如参加测试,造成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体能测试项目不进行复测,未达到面试比例时,可按照笔试成绩进行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