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7年朝阳市公安局招考文职雇员公告》要求,按照招考计划1:1的比例,权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确定体检人员,现将体检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并将体检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
2017年10月20日(周五)早7:30。
二、体检地点
朝阳县医院体检中心(县医院后院小二楼)。
三、费用
体检费200元,费用自理。
四、体检须知
1.体检时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
2.体检前一天要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3.体检时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4.体检当日早晨应禁食、禁水、憋尿,禁止吸烟。
请各位考生做好体检准备,望周知。
原标题:2017年朝阳市公安局招考文职雇员体检通知
朝阳市公安局
2017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