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眉山市公安局、中共眉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8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现将2018年眉山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
2018年10月20日(星期六)上午6:50前到眉山市公安局机关附楼4楼报到(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等证明材料),统一前往医院。地址:眉山市眉州大道东2段8号(眉山市公安局内),联系电话:、。
二、体检对象(见附件2)
体检实行等额参检,各职位按面试成绩从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
三、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应聘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聘机关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招聘机关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四、其它事项
(一)参加体检的人员,需携带本人署名的两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体检费450元左右现金(由医院收取)。
(二)凡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出现的缺额,经眉山市辅警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在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三)为顺利进行体检,请考生体检时不要带包。家在眉山城区以外的考生请提前一天到眉山城区住宿,以免迟到。
(四)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体检须知,遵照执行。
本公告由眉山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特此公告。
原标题:2018年眉山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检事项的公告
2018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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