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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山东济南市公安局长清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89人)

2018山东济南市公安局长清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89人)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应先详细阅读本简章,明确是否符合应聘条件,报名时,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5日至10月26日(8:30-12:00,13:30-17:00)

报名地点:济南市公安局长清区分局巡警大队(长清区公路局北邻经十西路17341号)。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现场领取、填写《济南市公安局长清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应聘济南市公安局长清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本人“无违法犯罪证明”(由户籍地派出所出具);

2、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以及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需一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本人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打印)、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3、个人信用报告原件(本人凭身份证到中国人民银行查询并打印,报告时间应在本简章发布时间之后)。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以及未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涉及应聘资格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给予取消应聘资格处理。报名人员资格审查通过情况在长清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一)笔试。笔试为综合测试,主要测试考生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所具备的基本素质,主要内容包括法律基础知识、公文写作和时事政治等基本内容。考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实行统一试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

笔试时间及地点见长清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到低分,分招聘岗位,按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招聘名额3人及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招聘名额3人以上的按1:1.5的比例确定),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入围最低成绩出现“同分多人”情况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在长清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请入围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逾期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二)面试。面试参照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三)考试总成绩换算。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按比例(招聘名额3人及以下的按1:2的比例确定,招聘名额3人以上的按1:1.2的比例确定)确定进入体能测评环节人选,与入围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达不到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相关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