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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阜蒙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文职司法辅助和司法辅助警察人员共40名公告

2017阜蒙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文职司法辅助和司法辅助警察人员共40名公告

阜蒙县政府网 | 2017-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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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审判工作需要,经阜蒙县委、县政府同意,阜蒙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职司法辅助人员20名、司法辅助警察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前科,直系亲属无在服刑人员;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阜新户籍(截止到2017年11月30日迁入),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11月30日后出生--1999年11月30日出生)

5、大学本科学历以上。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司法辅助警察要求男性身高170厘米以上,女性身高160厘米以上;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5.0。

8、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无色盲、色弱;嗅觉正常;双耳无重听,无口吃;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纹身;无各种残疾,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

不得报考文职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辅助警察的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行政拘留的;

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具有其他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情况的。

(二)岗位条件

1、文职司法辅助人员,共招聘20名,其中:

(1)文职司法辅助人员10名。主要从事新闻宣传,审判及执行相关的各类笔录制作、裁判文书打印、校对、送达、卷宗整理、装订及其他与审判、执行相关的辅助性工作。

(2)蒙古族文职司法辅助10名。要求民族为蒙古族,主要从事审判及执行相关的各类笔录制作、裁判文书打印、校对、送达、卷宗整理、装订及其他与审判、执行相关的辅助性工作。

2、司法辅助警察,共招聘20名,其中:男性13名,女性7名。主要从事开庭安检等辅助性工作。

3、按报考岗位由到低分录用。

二、招聘岗位性质、人数及待遇

(一)招聘岗位为非在编文职司法辅助人员和非在编司法辅助警察。

(二)招聘人数40名。

(三)待遇:文职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辅助警察工资待遇1700.00元/月。

(四)文职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辅助警察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依照有关规定负责缴纳五险一金(工伤、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公积金)。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者可从网站下载并填写《阜蒙县法院招聘人员登记表》,到阜蒙县法院立案大厅一楼报名处报名,并提供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的原件及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复印件要求A4纸,各2份),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

(二)资格审查

1、对所有报名者个人简历信息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试报名时,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要求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2、审查合格后下发准考证,考生本人凭身份证于2017年12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到阜蒙县人民法院立案大厅一楼报名处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日—2017年12月7日(5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周六、周日休息。

(四)报名地点:阜蒙县人民法院立案大厅一楼。

(五)联系电话: 、

(六)笔试时间:2017年12月16日上午9:00--11:00

四、招聘基本程序

考试分为笔试、专业技能(文职司法辅助人员)或体能测试(司法辅助警察人员)、面试三个环节,成绩分别占总分的20%、50%、30%。

(一)笔试

1、笔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法律基本理论知识,包括民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等,不指定参考用书,考试采取闭卷方式。

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并按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准参加考试。

2、专业技能(满分为100分)或体能测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后考生全部参加专业技能或体能测试。

(1)文职司法辅助人员专业技能:

计算机文字速录,分为看打录入与听打录入。

看打录入:600至700字篇幅短文,时间5分钟。

听打录入:播放一段录音,时长8至10分钟,语速约为120字/分钟,根据记录速度和准确率评分。

(2)司法辅助警察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男性为1000米跑、纵跳摸高;女性为800米跑、纵跳摸高。

(二)面试(满分为100分)。

1、根据笔试×20%、专业技能×50%或体能测试×50%总成绩,分别按照两个职位从到低分拟招聘人数的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人数比例未达到1:2的,所有参加完专业技能考试或体能测试的人员均进入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水平、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专业技能或体能测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总成绩=笔试×20%+专业技能测试或体能测试成绩×50%+面试×30%

3、确定拟聘人选。根据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2比例确定拟聘人选,最后一个名额成绩并列者,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拟聘人选。

(三)体检和政审

笔试、面试合格后,由县法院和县人社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从到低分的次序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由本院通知参加体检,并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如有体检、政审不合格的,空缺名额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录用。本院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后,在阜蒙县人民法院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本院与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五、文职司法辅助和司法辅助警察的管理

对所录用人员由本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实行合同制管理。经录用后,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三年期限劳动合同。

对在聘用期内违法违纪、年度考核不称职者,法院将依据《劳动法》规定予以解聘。

六、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的,或在资格审查、考试、考核等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题内容的;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七、 注意事项:

1.咨询电话:

2.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招考职位。

3.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考人员自报名至录用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本院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本招聘公告由阜蒙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原标题:阜蒙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文职司法辅助和司法辅助警察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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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蒙县人民法院

2017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