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审判工作需要,经海州区委、区政府同意,海州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职司法辅助和司法辅助警察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一)文职司法辅助人员共招聘30名,其中:综合类文职司法辅助(28名),从事审判及执行相关的各类笔录制作,裁判文书打印、校对、送达、卷宗整理、装订及其他与审判、执行相关的辅助性工作;技术类文职司法辅助(2名),从事与审判工作相关的网络及特定设备使用、维护、管理等技术保障工作。
(二)司法辅助警察人员共招聘20名(男性16名,女性4名),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文职司法辅助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30周岁以下(即1987年11月 23日以后出生),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有三个月以上庭审记录经验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即1982年11月 23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司法辅助警察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7年11月 23 日以后出生),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优先,复员退伍军人放宽至高中以上学历。
3、要求男性身高175厘米以上,女性身高160厘米以上;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5.0。
4、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无色盲、色弱;嗅觉正常;双耳无重听,无口吃;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纹身;无各种残疾,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5、其他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