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录程序与方法
(一)公告发布
2018年1月19日至 2018年1月29日期间,在易县政府网发布招录公告。在易县电视台发布招录消息,由县公安局负责。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地点: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报名时间:2018年1月30日至2月1日
3、报名方式:个人自愿现场报名,应聘者须提供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退伍军人携带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彩色1寸免冠同版照片四张;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信息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名时需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即报名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资格。
4、资格审查:由县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应聘人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名人员资格条件等,资格审查在报名现场进行,由公安局审核签字后由人社局审核并签字。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填写《易县2018年公开招录公安交警大队辅警资格审查表》(附件2)。《易县2018年公开招录公安交警大队辅警资格审查表》由考生自行下载,填写完整并粘贴照片。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试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三)笔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方案另行制定)。笔试试题采取聘请有关专家试题,且在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封闭进行,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两部分组成,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笔试结束后公布考试成绩,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按参加面试人员与用人计划1.5: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四)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具体由县招聘办公室负责组织(方案另行制定)。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每人时间5分钟,每名考生需回答两道题。每个面试评审组由七名评委构成,去掉一个最,去掉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为最后得分,评委由县招聘办公室聘请具备评委资格的人员担任。面试满分为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聘用资格。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录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进行体检。个人综合成绩并列的,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为:笔试成绩较高者、学历较高者、毕业时间较早者、年龄较小者。
体检由县公安局负责(方案另行制定),指定一所县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生按体检项目据实缴纳体检费。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可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所缺名额按照综合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六)体能测试
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由公安局负责,教育局配合(方案另行制定)。体能测试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所缺名额按照综合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七)政审
由公安局负责对被考核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主要社会关系以及工作经历等进行综合考察。政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八)公示
面向社会公示成绩及拟招录对象情况,公示7天后,无任何不良反映且体检、体能测试、政审合格的,方可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