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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山东临沂郯城交警大队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30人)

2020年山东临沂郯城交警大队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30人)

郯城县人民政府 | 2020-12-08

(二)考试内容和方法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采取统一命题、一次性集中闭卷考试形式进行。笔试结束后统一公布成绩,并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笔试时间为12月19日,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体能测评

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根据招聘计划和应聘职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评范围人员。进入体能测评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体能测评范围。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体能测评范围。体能测评工作主要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见附件2。体能测评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身体素质是否适合招聘职位工作需要,不计入综合成绩。体能测评必须由应聘人员独立完成。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作放弃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有一项不达标的,即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能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政治考核

体能测评合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政治考核人员。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考核的相关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辅警的情形。体检、政治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人员递补

对应聘人员因主动弃权或体检、政治考核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本职位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政治考核前,如有职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数不足的,可将招聘计划调剂到其它同类职位。

(五)聘用

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体能测评、体检、政治考核情况,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采取劳务派遣的形式派遣到郯城交警大队工作。新招聘人员由劳务派遣机构统一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两年,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两个月,试用不合格的退回劳务派遣公司。合同期满后根据有关规定,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

未被聘用人员,结合个人意愿,纳入县人才库管理服务。

五、待遇保障

辅警薪酬待遇按每月2000元(含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标准执行,实行绩效工资,落实待遇动态增长,配发服装,统一缴纳“五险一金”,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六、其他事项

1、疫情防控。根据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在现场报名、笔试、体能测试、体检入场时,应聘人员必须配戴好医用口罩,接受现场疫情防控人员测体温,查验健康通行码及消毒,人员间隔保持1.5米以上,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及无关人员不得入场,请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2、信息发布。应聘人员在报名应聘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及时通过郯城县人民政府网站了解发布的相关通知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