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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辽宁铁岭市清河区招聘编制外辅助人员公告(9人)

2021辽宁铁岭市清河区招聘编制外辅助人员公告(9人)

清河区人民政府 | 2021-12-28

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部工作人员2名、幼儿教师1名、交通警察大队警务辅助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人员基本要求

(一)综合部工作人员:2名,限男性,须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1986年12月24日以后出生,具有驾驶技术的退役军人优先考虑。

(二)幼儿教师人员:1名,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 (须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年龄:1990年12月24日以后出生。

(三)交通警察大队警务辅助人员:6名,限男性,须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1986年12月24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纹身,脸上无明显疤痕、胎记,无色盲、色弱,无口吃,无传染性疾病和其他不符合公安工作的疾病,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资格。下列人员不得应聘:清河区财政供养的合同制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及须知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7日-2021年12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2、报名地点:铁岭市清河区人社局(清河区政府4楼411室)

3、联系人: 杨小同

联系电话:024-72115125

4、报名方式及须知:本次招聘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和其它形式报名。应聘者须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张,毕业证、相关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退役军人提供退役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名登记表2份。

三、招聘方式

具体招聘事宜以铁岭市清河区人民政府网(www.tlqh.gov.cn)公告为准,请登录铁岭市清河区人民政府网查询。

四、体检

拟录用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政审

对体检合格拟录用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并对考察对象进行政审。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政审。考察对象应当积极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反映实际情况。

六、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手续。

七、待遇及日后管理

1、综合部工作人员及幼儿教师月薪2600元(含五险个人缴纳部分)。

2、交警辅助工作人员月薪2700元(含五险个人与单位统筹部分),工龄工资:每年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核,考核合格的下一年度月工资增长70元,考核优秀的下一年度月工资增长100元;免费提供一日三餐、住宿、服装。

3、招聘人员与信誉良好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经人社部门备案。试用期三个月,服从于用人单位日常管理及考核。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清河区人力资源配置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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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清河区公开招聘编制外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铁岭市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24日

原标题:2021年清河区公开招聘编制外辅助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tieling.gov.cn/tlqhq/tzgg38/1717391/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