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有关规定,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交通管理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辅警),协助交通警察从事交通勤务工作。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38名)
1.招聘岗位:交通管理勤务岗,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2.招聘人数:男33名、女5名。
二、身份性质
辅警是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履行辅助性警务职责,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不具有人民警察和事业编制人员身份的工作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3日至2004年1月13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4.报名时间截止前具有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优先,有摩托车驾驶证者优先;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男性身高1.68米(含)以上,女性身高1.60米(含)以上。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重听,无肢体功能障碍,无心脏病、高血压、肾病等不适宜体力强度较大工作的疾病,双眼矫正视力均不低于4.8;
6.具有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聘为辅警: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者吸毒史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适宜从事交通管理警务辅助工作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上述不符合报考条件以及不得报考情形的,将取消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环节。
(一)发布公告
通过海口市公安局门户网(http://police.haikou.gov.cn)、海南明冉之光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各环节的公告,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
(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
1.现场报名时间:2022年1月13日-1月21日,上午09:00-12:00,下午15:00-18:00,1月22日、23日为材料补录。
2.现场报名地点: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12号二楼好明光集团。
3.报名提交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合并成一张)、户口本复印件(本人及父母、兄弟姐妹等直系亲属)、毕业证(大专以上学历须提供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个人信用报告(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网站打印或到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凭本人身份证打印)、近期彩色白底1寸照片5张、驾驶证等;退伍军人需提供本人退役军人证。
2、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因应聘人员提交的应聘材料不准确、不齐全,影响资格初审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资格初审结果在海口市公安局门户网(http://police.haikou.gov.cn)、海南明冉之光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