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招录岗位为协警,身份为警务辅助人员。
为适应首都公安交管工作发展,强化首都公安交管警务辅助人员队伍建设,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协警人员,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
一、招录岗位:协警
二、招录人数:
男性66人 ;女性3人,共计69人。
具体工作辖区分布:
1.昌平城区、十三陵、南邵、马池口等地区拟招录24人(其中男性23人,女性1人);
2.回龙观、天通苑等地区拟招录14人(男性);
3.北七家、沙河、百善等地区拟招录15人(其中男性14人,女性1人);
4.南口地区拟招录9人(男性);
5.小汤山地区拟招录7人(其中男性6人,女性1人)。
三、招录条件:
(一)具有北京市户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 18周岁以上35周岁(含)以下;
(五)具备履行职责必需的工作能力、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备招录单位规定拟任职岗位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连续六个月以上在国(境)外留学、工作、生活,在国(境)外期间经历和政治表现难以进行考察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3.受过行政拘留处罚或者因涉及赌博、毒品、卖淫、嫖娼等受过其他治安管理处罚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6.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不得招录为警务辅助人员的其他情形。
警务辅助人员的招录实行回避制度。公安民警和职工的配偶、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除另有规定的以外,原则上不得被招录到该民警、职工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工作。
四、薪酬标准:
试用期:2个月。
薪资待遇:基本工资(2800元)+ 岗位工资、加勤补贴、全勤奖金、绩效工资、工龄工资,年度正常出勤人员实发工资平均不低于4300元/月。
社会保险:按国家规定,入职当月参统社会保险(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及住房公积金。
五、岗位说明:
(一)交通秩序管理岗主要职责:协助民警做好道路秩序维护、违法处罚、交通疏导等相关工作,完成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警务辅助岗主要职责:协助民警处理道路交通管理综合性工作,完成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