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台州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交警警务辅助人员(下称辅警)34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对象及要求
(一)招录岗位
1.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铁骑骑警22名,性别不限。
2.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直属三大队路面管理辅警12名,限男性。
考生可根据自身条件、岗位要求同时填报两个志愿,如第一志愿岗位未予录取的,转到第二志愿岗位的标准进行录取。具体岗位要求详见《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基本要求
1.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交通管理工作。
2.五官端正,体表无纹身,个体形象好,双眼矫正视力4.8以上。
3.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1986年12月至2004年12月出生)。报考铁骑骑警要求男性身高1.70m以上,女性身高1.62m以上;报考路面管理岗位要求身高1.68m以上。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心条件和工作能力。报考铁骑骑警要求持有准驾D、E类驾驶证;报考路面管理岗位要求持有C1及以上驾驶证,需适应夜班。
5.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且符合报考职位所需的学历和专业要求。退伍军人、公安(司法)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下列情形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二、招录办法
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考生通过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治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为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跑步,合格成绩为5分30秒,不计入总分。
体能测试成绩合格的,方能进入下一轮测试。
(二)笔试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重点考察考生综合能力。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其中铁骑骑警需加考摩托车驾驶技能测试并进行赋分。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录数的1:3比例进入面试环节,报名人数不足招考计划3倍的岗位,将视情调整比例。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四)体检
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计总成绩(其中铁骑骑警按笔试成绩占25%、摩托车驾驶技能成绩占25%、面试成绩占50%,合计总成绩)。根据总成绩排名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总分相同则优先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放弃体检或体检结论不合格的,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政治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入围政治考察。政治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是否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以及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