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云南锐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受云南省第一女子监狱委托,全权负责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按照“因地制宜、科学统筹、因事设岗、规范使用、保障有力以及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统筹规范开展好招聘工作。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详见2022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
1.招聘人数:14人。
2.招聘岗位:综合辅助管理岗位10人、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岗位2人、罪犯生活卫生管理岗位2人。
3.岗位职责。
(1)综合辅助管理岗位:协助监狱警察从事警戒巡查、罪犯看护、监门管理、监控值守、巡逻处突、生产技术辅导、仓库管理等工作。
(2)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岗位:负责电脑服务器维护、操作系统、网管系统、邮件系统的安全检测、病毒防治等工作;负责监狱局域网、广域网系统安全;协助部门解决办公电脑及相关设备的维护等工作。
(3)罪犯生活卫生管理岗位:负责罪犯配餐、生活物资管理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宪法,拥护中国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
(1)综合辅助管理类、罪犯生活卫生管理类: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2年10月1日至2004年10月1日期间出生)。
(2)机关行政事务管理类: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2年10月1日至2004年10月1日期间出生)。
4.学历水平:高中及以上。
5.专业及岗位要求:以岗位表要求为准(详见2022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
6.身高155cm以上。
7.身心健康。
8.自愿从事监狱辅助管理岗位工作,具有忠诚奉献、担当作为、吃苦耐劳精神、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国家秘密。
9.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役士兵、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10. 自愿遵守和服从疫情等特殊情况下监狱的相关管理规定;
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管理岗位工作的。
8.尚未解除党政纪处分的;
9.有明显纹身的;
10.法律规定不得招录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四)用工形式:劳务派遣
聘用人员人事关系采取劳务派遣模式,监狱企业委托劳务派遣公司统一组织招聘、统一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缴纳各种保险,派遣到监狱工作的人员由监狱企业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工作实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即2022年10月24日至11月1日每天上午9时至下午17时,逾期报名无效。
2.报名地点:云南锐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威远街166号龙园豪宅B2101室)。
联系电话:0871-63617757 0871-63618486
3.报名资料: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近期免冠一寸白底照1张(背面书写报考人姓名、身份证号)、报考《承诺书》(附件1)、《报名表》(附件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以及优先招聘条件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由中国人民银行提供的征信证明材料一份。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二)专业技能测试。
报名当日,现场组织对应招聘人员的身高、体重和身体协调性、人员匹配度、职业倾向进行调查测评,作为录用辅助参考。
(三)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核采用人工审核的方式,通过审核合格人员领取《笔试通知书》和《准考证》于规定时间参加笔试。
根据相关规定,优先招聘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因公牺牲(死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在同等条件,优先招聘在职警察配偶子女、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政法类和警察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不得参加后续招聘环节。
报名当日,对具备上述优先条件的,现场进行证书(证件)查验,请携带有关证明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并在《报名表》中加注。
(四)笔试。
采取闭卷方式,总分100分,占综合成绩50%权重。笔试范围包括基本法律知识、时事政治、基本电脑应用知识、基本写作知识和监狱基础知识等。考生凭《笔试准考证》(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
(五)体能测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进行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为达标制,采取一票否决。达到规定项目标准即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体能测试不合格的,不得参与后续环节。
2.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女子:800米跑——标准:30岁(含)以下≤4′20″;31岁(含)以上≤4′30″。
男子:1000米跑--标准:30岁(含)以下≤4′25″;31岁(含)以上≤4′35″。
纵跳摸高——标准:女子:纵跳摸高高度≥230厘米;男子:纵跳摸高高度≥265厘米。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是对报考人员报名信息的进一步核实。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须具备的条件:1.须进行体能测评的考生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2.笔试成绩的岗位排名在岗位招录人数2倍比例范围内(面试比例)。
资格复审时出现因人员放弃或复审不合格而导致未达到面试比例要求的岗位,按进入该环节人员须具备的条件进行递补,递补2批次后仍未达到面试比例要求的岗位,不再递补,按实际合格人数开展面试。
(七)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不低于招聘计划总人数1:2的比例确定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坚持专业技能测试与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原则进行,总分100分,占综合成绩50%权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的,视为不合格,不得参与后续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