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及《辽宁省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实施意见》有关规定,结合我区人民陪审员任、免计划,按照随机抽选、个人申请、组织推荐等方式,确定了90名拟任命的人民陪审员,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4月2日—2024年4月9日
公示期内,对公示的拟任命人民陪审员有异议的,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418-3366993
联系地址:海州区司法局(海州区中华路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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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州区人民法院 海州公安分局 海州区司法局
2024年4月2日
原标题:关于对2024年拟任命人民陪审员的公示
文章来源:https://www.fxhz.gov.cn/content/2024/9028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