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及《盘锦市消防救援支队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要求,本次招聘已完成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心理测试及政治考核等全部环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依据考生综合成绩排名及各项考核结果,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6年6月8日至2026年6月12日。
二、拟录用人员名单
本次共拟录取政府专职消防员35名,其中灭火救援员30名、消防车驾驶员5名,具体名单及相关信息详见附件。
三、监督与异议受理
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如对拟录取人员资格、成绩等有异议,须以实名、书面形式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需提供具体线索及证明材料,实事求是,不得诬告陷害,逾期或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监督电话:0427-2682707
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受理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辽河中路53号盘锦市消防救援支队队务和专职队管理科
四、其他事项
1.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公示期间查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录取资格。
2. 入职后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培训制度,培训报道时间为2026年6月14日15:00时前,培训周期三个月,地点为盘锦市辽滨经开区消防救援大队。
附件:盘锦市消防救援支队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拟录取人员名单)
盘锦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6年6月8日
原标题:盘锦市消防救援支队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拟录取人员公示公告
文章来源:https://rsj.panjin.gov.cn/2026_06/08_16/content-5646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