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扩大北京市消防员招录工作的公信度,根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试行)》和《北京市2019年度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国家综合性消防员的公告》等规定要求,经北京市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研究决定,对北京市拟录用的消防员面向社会进行公示。
一、公示人员名单
《北京市消防员招录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消防员共计71名。(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2019年12月2日— 12月10日(7个工作日)。
三、有关要求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需要反映的情况,请与北京市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工作日工作时间内受理);联系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7号院4号楼643房间(邮编:101101)。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匿名举报不予受理。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得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北京市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进行反馈。
北京市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
2019年12月2日
原标题:北京市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关于北京市2019年度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拟录用人员名单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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