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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拟录用和拟补录人员名单公示

2019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拟录用和拟补录人员名单公示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消防员招录拟录用和拟补录人员名单公示

根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试行)》(人社部规〔2018〕5号)、《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面向社会招录消防员的公告》等规定,经过资格审查、体格检查、政治审核、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和面试等程序,确定了拟录用和拟补录人员名单,现予以公示。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拟录用人员521名(社会青年309名、退伍士兵212名),并按照不超过招录计划的20%确定拟补录人员43名。森林消防队伍消防员招录拟录用人员529名(社会青年335名、退伍士兵194名),并按照不超过招录计划的20%确定拟补录人员63名;森林消防局机动支队代招拟录用人员7名。具体名单附后。

公示录用后未报到的,取消下一批次消防员招录资格。入职培训期间,非正当原因退出的,须返还个人工资,补缴体格复检费、入队交通费、培训伙食费,不得参加今后消防员招录。对录用后未报到,或入职培训1个月内退出的,从公示的拟补录人员中按成绩排名择优补录。对正式签订接收协议后,非正当原因提前离职的,此后不得参加国家公职人员招录(聘),并记入公民征信系统。

公示时间为2019年12月6日-12月16日(7个工作日)。若考生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到内蒙古自治区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如有考生借机捏造事实、打击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受理电话: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

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拟录用人员名单.xls

2.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拟补录人员名单.xls

3.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消防队伍消防员招录拟录用人员名单.xlsx

4.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消防队伍消防员招录拟补录人员名单.xlsx

5.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消防队伍消防员招录拟录用人员名单-森林消防局机动支队代招.xlsx
(附件下载:)

内蒙古自治区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

2019年12月6日

原文标题: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拟录用和拟补录人员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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