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公开招聘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行政执法辅助人员有关事项的公告》,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已通过面试、体检、考核环节。对拟聘用人员已进入聘用审批阶段,现将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1年3月29日—2021年4月2日止。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及时向福鼎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0593-7808600)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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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鼎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3月29日
原标题:关于拟聘用陈常庚等3位同志为福鼎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的公示
文章来源:http://www.fuding.gov.cn/zwgk/tzgg/202103/t20210329_145192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