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经研究,拟聘用以下2名同志为海口市公安局秀英分局警务辅助人员,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请向海口市公安局秀英分局反映。
公示期限:2021年7月16日-2021年7月22日
电话:31656109(海口市公安局秀英分局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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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海口市公安局秀英分局2021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示(第二批)
文章来源:http://police.haikou.gov.cn/xxgk/gsgg/202107/t20210716_16087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