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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浙江湖州市公安局南浔区分局拟聘用警务辅助人员公示

2021浙江湖州市公安局南浔区分局拟聘用警务辅助人员公示

经过发布招聘公告、自愿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等程序,确定了2021年湖州市公安局南浔区分局拟聘用警务辅助人员名单,现将具体拟聘用人员名单(附件)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7月27日至8月2日,共7天。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分局纪检监察室或政治处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监督电话:0572-3066020,0572-3066031;

通信地址:湖州市南浔区年丰路1388号金融中心B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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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公安局南浔区分局

2021年7月27日

原标题:2021年湖州市公安局南浔区分局拟聘用警务辅助人员公示

文章来源:http://hrss.huzhou.gov.cn/art/2021/7/27/art_1229208499_589275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