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1年淄博市市属事业单位“名校人才特招行动”(第二批)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经考察和体检合格,拟聘用为淄博市公安交通管理服务中心事业编工作人员(非人民警察),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8月2日—10日。
公示期间,若对公示人员有异议,可以向受理部门反映。反映问题要用真实的姓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受理部门:
市公安局组织人事处:0533-2189013
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0533-2132092
点击下载>>>
淄博市公安局
2021年7月30日
原标题:2021年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所属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公示
文章来源:http://gaj.zibo.gov.cn/QWFB/Article.aspx?id=702700&type=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