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示时间:
2021年9月18日至9月26日(5个工作日)。
二、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如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签署真实姓名)形式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
地点:荔湾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芳村大道西新基上村152号四楼人事科)
联系电话:020-66355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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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湾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9月18日
原标题:荔湾区余泥渣土排放管理所拟录用工地协管员公示(荔湾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文章来源:http://www.lw.gov.cn/lwzx/tzgg/content/post_77994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