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公安局法律顾问单位选聘工作于2021年11月30日,在东方市公安局二楼会议室内进行,按选聘公告和有关法规要求完成选聘工作,经工作人员会议评审后,现将东方市公安局选聘法律顾问单位公示如下:
选定的单位:海南鳞洲律师事务所
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1年12月14日至2021年12月1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东方市公安局督察大队投诉,投诉电话0898-25562328。
东方市公安局
2021年12月13日
原标题:关于东方市公安局选聘法律顾问的公示
文章来源:http://dongfang.hainan.gov.cn/xxgk/0400/xxgkzl/gaj/xxgkml/202112/t20211213_31115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