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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辽宁拟聘用兰155名同志为本溪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公示

2021辽宁拟聘用兰155名同志为本溪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公示

根据《辽宁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辽政办发【2017】第7号)和《2021年本溪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等文件精神,155名同志经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培训合格,拟聘用为本溪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如下: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本溪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科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为反映情况的人员及内容保密。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留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对诬告陷害他人者,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不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者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从2022年1月12日至2022年1月18日,共7个工作日。

受理情况反映部门及电话:本溪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科 024-42833044

通信地址:本溪市平山区市府路9号 本溪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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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名单.

本溪市公安局

本溪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2022年1月12日

原标题:关于拟聘用兰星椤等155名同志为本溪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的公示

文章来源:https://rsj.benxi.gov.cn/xwzx/gsgg/content_558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