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关于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精神,经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程序,确定金芳瑜等31名同志为拟招聘对象(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征求广大群众的意见。现就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2020年1月6日起到2020年1月13日。
4、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电话: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联系电话:。
附件: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拟招聘对象
(录用附件:)
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
2020年1月6日
原标题:关于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拟招聘对象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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