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海原县消防救援大队关于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及消防文员的公告》,经报名、资格复审、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治审查等环节考察,拟招聘共9人,现予以公示。名单如下:
见附件
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海原县消防救援大队提出,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匿名信将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海原县消防救援大队
联系电话:
地 址: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海原县海城镇政府东街与中静路交叉路口(县交通警察大队旁)
附件见
海原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0年1月16日
原标题:海原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及消防文员情况公示
文章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