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县公安局关于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规定,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日期
2020年8月13日—8月19日(5个工作日)。
二、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
2.反映人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3.受理单位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三、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点:高县庆符镇迎宾路69号
通讯地址(邮编):645150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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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表
(附件链接:)
高县公安局
2020年8月12日
原标题:高县公安局关于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
文章来源:http://www.ybrc128.com/exam/20803/20068_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