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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上海市消防员招录体格检查和心理测试的公告

2020年上海市消防员招录体格检查和心理测试的公告

按照应急管理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0年消防员招录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本市消防员体格检查和心理测试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人员范围

通过现场资格复核的上海市本地(含居住证)报考对象。

二、时间地点安排

体格检查和心理测试从​2020年10月12日开始,共分4天开展,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2020年10月12日上午7时-9时

2、2020年10月13日上午7时-9时

3、2020年10月14日上午7时-9时

4、2020年10月15日上午7时-9时

地点:徐汇区漕宝路8号上海市第八人民医院体检中心

考生所在具体场次以短信通知为准,因体检中心场地有限以及疫情防护需要,请严格按照通知的时间到达,严禁提前到达。

三、注意事项

为了准确反映您身体的真实状况,请注意以下事项:

1、 严格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在规定时间之前到达指定地点参与体检,未到或迟到者视为不合格。

2、 请带好准考证、体检短信通知及身份证原件以备检查,体检相关费用由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承担。

3、 体检前先检查并完善好《消防员招录体格检查表》个人信息部分及《既往病史询问表》(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4、 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5、 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6、 因个人原因服用药物,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7、 需空腹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

8、 体检当天,医院会提供简单点心。

9、 检查者不可配戴隐形眼镜,有框架眼镜者自带,以方便检查。

10、 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你的录用,请本人签字确认。

11、 根据体检医院疫情防控需要,如在参加体检前14天内有到达上海之外地区的报考对象请在体格检查时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报告,否则无法正常参检。

附件:上海市消防员招录体格检查和心理测试分批次详细名单.xlsx

附件下载链接:

上海市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

2020年9月30日

原标题:关于开展2020年上海市消防员招录体格检查和心理测试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xfyzl.119.gov.cn/cms/page/5c122c3fc0534585b5d2135f3b27ec76.html?id=3abcfd5df5df41e88f0b91072f4dbfb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