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阿坝州2020年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工作实施方案》,现将2020年阿坝州消防员招录体格检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
2020年10月26日——28日。参加体检考生分天分组参加体检。受检人员必须按附件安排,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检地点
1.体检医院:阿坝州人民医院。
2.报到地点:阿坝州人民医院门诊大楼前(马尔康市马江街176号)。
参加体检人员务必于体检当日上午7:30前到州人民医院门诊大厅前报到,上午8:00正式开展体检工作。体检结束后,体检考生当天需留在马尔康市区,以备进一步检查。
三、体检对象
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合格人员。
四、体检标准
按军队陆勤《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五、注意事项
(一)体检当天,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未带本人身份证件者将无法参加体检,视为放弃体检,不再另行安排时间体检,不进入下一阶段考核。
(二)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前请注意休息,勿熬夜,禁饮酒及进食油腻食品,不要吃对肝、肾功能等有损害的药物,避免剧烈运动和情绪激动,保持充足的睡眠,体检当日上午禁食、禁水,确保空腹参加体检,否则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三)因疾病原因进行手术治疗的,请携带医院手术相关证明材料备查,未提供证明材料的,此项检查视为不合格。
(四)参加体检人员如有配戴隐形眼镜,必须在眼科检查前自行取出,违者取消体检资格;如曾接受角膜屈光手术治疗等,请携带医院手术相关证明材料备查,未提供证明材料的,此项检查视为不合格。
(五)参加体检的考生要如实填写(报告)既往病史等相关情况,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请人代检或代他人体检。违者取消的招录资格。
(六)参加体检的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必须服从带队人员的管理,如发现有替检者,立即取消资格,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七)体检期间,参加体检的人员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不得由亲属陪同或随同体检。
(八)参加体检的人员应做好行程安排,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到达体检地点,统一组织体检,逾期未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九)因阿坝州地域实际,请各位参加体检人员途中注意安全。
(十)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次日内至州招录办申请复检(马尔康市美谷街133号豪廷名人酒店7楼7018室,电话:),州招录办按规定组织申请复检人员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十一)基于消防救援工作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录。
六、关于疫情防控要求
(一)请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三)考生进入医院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审核点。
(四)为避免影响考核,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做好核酸检测,并于考核当天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五)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体检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六)体检期间,报考者要自觉维护复核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体检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测试过程中被发现或应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体检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体检室继续检查;不具备继续完成体检条件的考生,不再另行安排时间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不合格,并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七)考生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测试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注:请测试者做好相关准备。考生通过搜索“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选择“防疫健康信息码服务”入口,如实申领个人防疫健康信息码,复核前每日进入“防疫健康信息码服务”打卡个人健康情况,并对信息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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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消防员招录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0年10月23日
原标题:阿坝州2020年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格检查的公告20201023
文章来源:http://rsj.abazhou.gov.cn/abzrlzyshbzj/c1054343/202010/90528c4fd59e4efa89abf4ff5714139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