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已通过2020年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考试(眉山片区)体格检查的考生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于11月10日当日上午8:00前到眉山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楼(东坡区学士街268号,可乘8、15路公交车)参加面试和心理测试,证件不全或迟到者不能参加面试。
本公告由眉山市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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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
2020年11月9日
原标题:关于参加眉山市2020年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面试和心理测试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msrsks.com.cn/newsDetail/121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