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的有关规定,现对已通过我局组织的笔试、面试等招聘程序的5名考生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将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或其他问题,请向清远市公安局政治处反映。
公示时间:2020年11月12日至11月18日。
联系电话:。
附:清远市公安局拟聘用警务辅助人员名单(第三批第二次).xlsx(详见下方文章来源链接)
清远市公安局政治处
2020年11月12日
原标题:清远市公安局关于2020年拟聘用警务辅助人员名单的公示(第三批第二次)
文章来源:http://www.gdqy.gov.cn/xxgk/zzjg/zfjg/sgaj/jwzx/gggs/content/post_13060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