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发布招聘公告、自愿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等程序,确定了2020年湖州市公安局南浔区分局拟聘用警务辅助人员名单,现将具体拟聘用人员名单(附件)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29日至2021年1月4日,共7天。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分局纪检监察室或政治处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监督电话:,;
通信地址:湖州市南浔区年丰路1388号金融中心B座。
点击下载>>>
湖州市公安局南浔区分局
2020年12月29日
原标题:2020年湖州市公安局南浔区分局拟聘用警务辅助人员公示
文章来源:http://www.hzhr.com/Web/News/160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