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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四川眉山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检事项公告

2020四川眉山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检事项公告

眉山人事考试网 | 2020-10-29

根据眉山市公安局《关于2020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现将2020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体检实行等额参检,各职位参加体检的人选为按考试总成绩(笔试和专业技能考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的人选(附件1)。

二、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

2020年10月31日(星期六)上午7:00前到眉山市公安局集合(原辅警公招报名处,参检考生统一从东坡区文定街340号市公安局侧门进入,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等证明材料),统一前往医院。

三、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应聘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聘机关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招聘机关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四、其它事项

(一)参加体检的人员,需自备体检费(现金483元,统一由医院现场收取)。

(二)凡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出现的缺额,经眉山市公安局辅警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在进入笔试或专业技能考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三)为顺利进行体检,请考生体检时不要带包。家在眉山城区以外的考生请提前一天到眉山城区住宿,以免迟到。

(四)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体检须知,遵照执行。

(五)考生请于体检当日一并提供政审情况,即《眉山市公安机关2020年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政审表》。

本公告由眉山市公安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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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29日

原标题:眉山市公安局2020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检事项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msrsks.com.cn/newsDetail/120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