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凌云县消防救援大队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规定,现将凌云县消防救援大队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选名单
根据《凌云县消防救援大队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规定: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经核实,那秀峰等6人确定为凌云县消防救援大队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入围体检人选(名单详见附件1)。
请入围体检的考生按《凌云县消防救援大队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体检须知》(详见附件2)要求参加体检。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将从下一名次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递补事宜另行通知。
二、体检报到时间、地点及体检时间安排
请入围体检考生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于2021年11月30日(星期二)上午8:30前集中到凌云县消防救援大队(地址:凌云县泗城镇二级公路旁)营区集中,由体检实施单位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一天内完成。
三、体检标准
(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有国家制定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
(二)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场告知考生并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场告知考生并安排当场复检。
当日、当场复检只能进行1次,复检不合格的,不再择日安排进一步检查,体检结果以当日当场复检结论为准。
(三)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项目的不合格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体检实施单位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费用自理),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生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四、其他
(一)入围体检的考生必须按照体检通知要求,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于体检当日按时到指定地点集中,由体检实施部门统一组织到医院参加体检。体检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在体检过程中有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病史的,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本次聘用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入围体检的考生须仔细阅读《凌云县消防救援大队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体检须知》(附件2)和《凌云县消防救援大队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体检疫情防控考生须知》(附件3)并遵守相关要求。
(四)报考人员进入体检环节放弃的,须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
五、联系方式
(一)凌云县消防救援大队:0776-7618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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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凌云县消防救援大队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体检疫情防控考生须知
凌云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1年11月29日
原标题:凌云县消防救援大队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体检公告
文章来源:https://bs.gxrc.com/Article/info/0d20020f-1895-468e-b358-b0b8e3d6df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