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0年度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考公告》)要求,报考公安机关和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按规定进行体能测评。现就我州体能测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评对象
体能测评按招考职位计划人数1︰2的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能测评。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测评时间及地点
测评拟定于2021年1月3日上午11时进行,地点在昌吉市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消防大队(昌吉市屯河北路和北外环交汇处)。
三、测评项目及标准
测评项目及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有关要求
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需携带准考证、面试通知单、有效身份证原件、7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通行码”,提前30分钟到达测评地点,由工作人员核验身份。测评全程录像。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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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31日
原标题:关于2020年报考昌吉州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有关事宜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xjcjdj.cn/P/C/16803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