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龙门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2021年第三期)》的要求,现将2021年12月9日组织的体测成绩予以公告(详见附件),公告期为3天(12月9日-12月13日)。体能测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进入笔试:(1)单项成绩O分的;(2)两项成绩不合格的;(3)测试成绩平均分达不到60分的。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向县公安局及时反映,逾期不再受理。联系方式:0752-7987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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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龙门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第三期)体测成绩公示表
龙门县公安局
2021年12月9日
原标题:龙门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021年第三期)体测成绩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ongmen.gov.cn/lmxrmzfmhwz/zwgk/gzwj/tzgg/content/post_44880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