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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简章(10人)

2024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简章(10人)

伊犁消防 | 2024-08-15

为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不断提升察布查尔县综合应急救援能力,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拟向社会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此次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向社会招录,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10名,主要从事灭火救援、抢险救灾等工作,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标准,实行“准现役、准军事化”管理模式。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战斗员:5人。

通讯员:2人,需掌握基本电脑办公软件。

驾驶员:3人,须持有B2及以上驾驶证,且年龄可放宽至35岁。

二、招录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录对象:

男性,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军人、原消防救援人员及具有财会专业工作经验的人员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户籍、族别不限,年龄18周岁至28周岁(2006年8月至1996年8月);

4、自愿从事消防工作,乐于奉献、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分配;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不良嗜好,无口吃、无纹身、色盲和其他传染性疾病;

6、符合公安机关政审有关规定。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录为消防员:

1、因散布有政治性问题的言论,撰写、编著、制作、发表、出版、传播有危害国家安全或者其他政治性问题的文章、著作、音像制品,编造或者传播有政治性问题的手机、互联网信息,参加法律禁止的政治性组织等,受过处罚的;

2、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

3、组织、参加邪教、有害气功组织以及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

4、曾被刑事处罚、行政拘留或者收容教养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被侦查、起诉、审判的;

5、被开除公职、责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

6、与国(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组织或者人员联系,政治上可疑,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的;

7、有涉及淫秽、暴力和非法组织标志等文身的;

8、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审判的,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是邪教、有害气功组织或者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成员的;

9、参加非法集会、游行、示威以及静坐、绝食、罢工、罢课等活动的;

10、因损害社会公德或者有打架斗殴、诈骗、偷窃、赌博、吸毒、传播淫秽物品等不良行为,受过处分或者正在被调查处理的;

11、笃信宗教,拒不退出宗教组织或者活动的;

12、网络成瘾、沉迷游戏,严重影响正常工作学习生活的;

13、16周岁以后有出国(境)经历并且连续在国(境)外驻留6个月(含)以上的;

14、家庭成员对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有不满言行被查处的,被刑事处罚或者开除党籍、军籍、公职的,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审判的;父母(监护人、直接抚养人)、配偶加入外国国籍或者持有外国永久居留证的;

15、被招录单位认定有其他不符合招录政治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