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消防救援力量建设,更好地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使命。根据工作需要,新源县消防救援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1名编制外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原则
按照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符合条件的招录对象按公布的招录职位自愿报名,择优录用。
二、招录计划
(一)招录人数:计划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1人;
(二)工作地点:新源县消防救援大队;
(三)岗位设置:通讯员1人。
三、招录条件与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统一,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端正的人格品行,具备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具有高中(含职业高中、技校、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应录人员的学历应是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
(五)年龄18周岁以上、28周岁(含)以下(1997年9月1日(含)至2007年8月31日(含)期间出生),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含原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1995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
(六)持有B2及以上驾驶证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5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优先录取;
(七)对有汽车制造与维护、无人机应用技术、现代通信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运动训练、运动防护、体能训练、体育教育、网络新闻与传播、绿化养护、电工执业资格证书 、焊工操作证书、厨师证书、心理咨询、文体艺术等专业特长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90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优先录取。
四、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录范围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二)受过刑事处罚、少年管教,或者近五年内曾受过治安处罚的;
(三)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四)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入职)合同的;
(五)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六)有过吸毒史的;
(七)法律、规定要求不得列入公开招录范围的其他情形。
五、招录程序
具体程序为报名、资格审查、体格检查、政治考核、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面试、公示、入职等。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网址:中国新疆人才网(https://www.xjrc365.com)。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根据招录岗位需求,结合自身条件,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因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招聘岗位要求、条件,提供个人信息不实,在招聘过程中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2.报名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18时;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地点:招录对象报名截止后三日内通过中国新疆人才网、电话或短信通知;
2.资格审查时需携带资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驾驶证、工作经历证明(需加盖公章)、报名表(需张贴照片)、学历、荣誉、资质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2)复员军人或退出消防救援人员须提供退伍证或相关工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应录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3.如提供的应录材料或信息不实的,恶意扰乱公开招录工作秩序或者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应录资格的,取消其应录资格并作严肃处理。
(三)体格检查
1.体格检查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附件5)执行,体格检查必检项目根据《新源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体格检查项目表》(附件6)执行,相关费用自理,体格检查不合格的不予录取;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录取;
2.根据成绩及岗位实际,确定体格检查人员。体格检查不合格或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的,应录对象可提出复检要求,由招录单位另行指定三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体格检查不合格职位出现空缺的,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