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消防救援力量建设,更好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和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使命,根据工作需要,吉安市消防救援支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招聘数量及岗位
共招聘99名政府专职消防员(其中,灭火救援员、驾驶员岗位限男性;接警调度员岗位限女性;消防文员、宣教员岗位女性优先)。具体用人单位和招聘数量见下表。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消防救援事业,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奉献精神,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服从管理;
(4)身心健康,体貌端正,身体无明显缺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无文身;
(5)年龄要求: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出生时间为1990年9月1日至2007年8月31日)。
(6)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含同等学历);
(7)驾驶员岗位需持B2以上驾照,取得A1驾照者优先;
(8)接警调度员岗位需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本市户籍或持有《吉安市居住证》的公民(限女性);有较好的文字处理、口头表达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和office办公软件,能适应24小时值班工作,水利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建筑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心理学等相关专业优先;
消防文员岗位需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有较好的文字处理、口头表达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和office办公软件;
宣教员岗位需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有较好的文字处理、口头表达能力,能够熟练使用各类办公、图片及视频处理软件。软件技术、新媒体艺术(技术)、动漫(动画)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新媒体设计、播音与艺术主持等专业优先;
灭火救援员岗位、驾驶员岗位具有装备维修、通信与计算机(CAD制图)、医疗急救、应急救援、防火工程、火灾勘查、运动训练等相关专业技能或取得国家消防行业职业资格人员、优秀退役军人以及取得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证书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用:
(1)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因违纪违规受处分,被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曾担任政府专职消防员,被辞退、开除或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7)其他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消防救援工作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8月8日至8月25日;
2.报名地点及方式。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范围内携带报名表(附件1)、2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个人简历、个人征信报告及相关辅证材料到报考单位报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附件2),辅证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荣誉证书,驾驶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可根据招录计划选择报考意向,每人限报一个单位一个岗位,报名意向栏根据招录计划设有调剂选项;
3.资格审查。报名时应对应聘人员参考资格进行初审,符合资格的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录取资格。
(二)必考科目测试
1.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测试(只允许测试一次),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测试“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2.体能测试。按照《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成绩标准》(附件3)执行,均实行量化评分。单项有效成绩为1分~15分,总成绩最高40分。体能测试任一单项未取得有效成绩的,不予招录。
(三)岗位科目考试
1.灭火救援员和驾驶员岗位参加岗位适应性测试,共2个项目,分别为负重登6楼和拖拽。按照《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成绩标准》(附件3)执行,任一单项未取得有效成绩的,不予招录;
2.驾驶员岗位参加驾驶技能测试,共8项,分别为倒车入库、坡道定点与起步、单边桥、限宽门、窄路掉头、侧方位停车、直角转弯、曲线行驶八个项目。由地方驾校根据项目考核标准评定。低于60分的不予招录;
3.接警调度员和消防文员岗位参加笔试考试。笔试总分100分,其中,office、WPS等办公软件操作应用60分(文字录入20分,文章编辑排版20分,电子表格制作和编辑20分),公文写作40分。低于60分的不予招录;
4.宣教员岗位参加业务技能考核。业务技能考核总分100分,其中,图片修理及视频编辑50分,文字采编50分。低于60分的不予招录。
(四)面试
在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合格的招录对象中,按照必考科目+岗位科目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符合优先录用条件的人员直接列入面试人员名单),按照各招聘类别人数1:3的比例(含服从调剂人员)确定参加面试名单(测试总成绩相同的,以1000(800)米跑实际用时为排序依据,用时短者排名在前)。
面试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做法实施,每个考生回答3道试题,总答题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面试不合格的,不予招录。
(五)总成绩
灭火救援员岗位总成绩记取: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岗位适应性测试成绩+面试成绩×40%,分报考单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
驾驶员岗位总成绩记取: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岗位适应性测试成绩)×30%+驾驶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
消防文员、接警调度员和宣教员岗位总成绩计取: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20%+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
(六)政治考核
依据总成绩排名,按照1:2的比例进入政治考核,政治考核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进行,不符合政治考核有关规定的,不予招录。重点考核招聘对象的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政治言行、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奖惩情况和现实表现,核查了解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
(七)体格检查
政治考核合格的人员全部进入确定体格检查人员名单,并逐一通知体检医院及安排。体格检查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进行,不合格的不予招录。招录对象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申请复检的,且支队招聘办和体检机构均认定有复检必要的,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身高、血压结果有异议的,应现场申请复检,招录对象对复检结果现场签字确认;对可以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基于消防救援职业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录。
(八)公示及录用
按照录取人数1:1.5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吉安市人事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后造成缺额的,按公示人员成绩排序择优补录。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试用手续,并参加集中培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予以录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培训及试用期退出的,收回被装,退回相应培训费用。
对符合下列条件且招录考核测试合格的招录对象予以优先录用:
1.水利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建筑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心理学、计算机软件工程相关专业,报考接警调度员岗位的考生;
2.中文学、新闻学、法学、计算机相关专业,报考消防文员岗位的考生。
符合优先录用的考生直接列入面试人员名单,总成绩70分以上,经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合格后直接予以录用。符合优先录用条件超过招聘人数的,以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三、待遇保障
(一)正式聘用后,灭火救援员、驾驶员和接警调度员工资待遇参照《关于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的通知》(赣应急字〔2019〕78号)和《关于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标准调整及岗位设置的通知》(赣应急字〔2021〕196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消防文员、宣教员工资薪酬待遇按照各用人单位现行同类岗位待遇标准执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灭火救援员、驾驶员和接警调度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全天候24小时担任执勤备战任务。聘用后统一发放服装,在单位统一食宿,执勤期间按30%比例安排轮休;消防文员实行国家行政机关统一工作时间制度,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周末。对不服从管理,违反《全省政府消防救援队伍管理规定》及吉安市消防救援支队相关管理规定的实行全程淘汰。
四、报考须知
(一)应聘者应聘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条件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招聘的有关情况在吉安消防公众号、吉安市人事人才网公布。招聘过程中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组织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直接取消聘用资格: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未能参加下一环节招聘工作的;
(四)应聘人员无需缴纳报名费,考试测试期间食宿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参加体能测试时请考生自备运动服和运动鞋;
(五)此次招聘工作由吉安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并享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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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吉安市消防救援支队2025年招聘第二批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表
吉安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5年8月8日
原标题:吉安市消防救援支队2025年招聘第二批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jarencai.com/infos/175035.html?IsHide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