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石景山区社会经济发展对消防力量的需求,石景山区消防救援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此次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由石景山区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招聘录用人员直接与石景山区消防救援支队签订劳动合同,招聘过程中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中介等机构,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考试、测试辅导培训班,除体检费自理外,不收取其他费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招聘人数、岗位和报名时间
(一)拟招聘人数:40名;
(二)招聘岗位:灭火救援岗位30名、驾驶员岗位10名(驾驶员岗位报名人数较少时,名额可用于灭火救援岗位);
(三)报名起止时间:2025年9月15日9时起至9月23日17时止。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二)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三)北京市户籍优先,无消防系统内辞退记录;
(四)身体和心理健康,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等疾病,无纹身,身体外观正常,双眼裸眼视力5.0(含)以上、无色盲色弱、无斜视,身高170cm以上,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五)遵纪守法,本人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本人征信报告无不良记录,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政治审查合格;
(六)高中及以上学历,18至24周岁(出生时间2000年10月1日至2007年9月30日);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年龄可以放宽至26周岁(1998年10月1日以后出生);持准驾A1、A2、B2驾驶证,或特殊专业人才,年龄可以放宽至28周岁(1996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三、以下情形不予招录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二)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三)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四)被军队除名或开除军籍的;
(五)曾因违法违规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有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七)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八)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含所属支队)在职政府专职消防员;
(九)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四、工作时间和地点
通过岗前培训考核后,由石景山区消防救援支队统一分配至石景山区消防救援站(小型站)工作。实行准军事化管理,24小时驻勤,执行不定时工时制度。
五、工作待遇和薪金
(一)享受待遇
1.统一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服装等;
3.休假方式按照劳动合同及相关规定约定执行,工作满1年后享受带薪年休假和单位安排的1次免费体检。
(二)工资薪金
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试用期6个月(其中,培训期3个月),试用期第一个月发放试用期工资,试用期第2至6月及转正后平均每月税前工资9000元左右,并随职级、岗位等级变化。
六、报考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2025年9月15日—9月23日,将报名表、本人征信报告、政审材料(应聘者本人及配偶、兄弟姐妹、父母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彩色扫描件、两寸蓝底免冠证件照(电子版),及相关证件【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高中及同等学历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及相关证明)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通过学信网查询下载,大专及以上人员提供)、退伍证、驾驶证等】彩色扫描件打包发送至邮箱:bjxws01@163.com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8964428-9311
(工作日:9:00-11:00;15:00-17:00)
(三)石景山区消防救援支队将根据岗位需要对应聘人员进行筛选,进入招聘考核环节。
七、考核安排
考核包括体能测试、技能测试、面试、心理测试、体格检查、政审等。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以“北京石景山消防”公众号发布信息为准。考生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考核。
(一)体能测试
按照考生资格复审情况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选。具体体能测试按照《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详见附件。
(二)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主要考核报考驾驶员岗位人员是否具备驾驶员的基本素质和应具备的能力。技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
(三)面试、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采用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判定“合格”或“不合格”。面试实行量化评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
(四)体格检查、政治考核
体检在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根据招录对象的体能测试、技能测试总成绩,按照招录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格检查人员名单。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同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政治考核。
体检结果应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不合格的不予招录。招录对象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申请复检的,经同意,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以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基于消防救援职业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录。
上述项目中,有一项为“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发现替考、作弊及不服从统一安排等违规行为,取消录用资格。
八、录用
(一)成绩核算
灭火救援岗位综合成绩=体能成绩×60%+面试成绩×40%;执勤车辆驾驶岗位综合成绩=体能成绩×30%+技能成绩×30%+面试成绩×40%。
(二)公示
综合成绩分岗位排名,结合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心理测试情况,分岗位确定拟录用人员。其他未入围的合格人员,按照招录计划数1:1的数量分类纳入待补录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和待补录人员名单在“北京石景山消防”公众号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用工方式和签订合同
由石景山区消防救援支队与应聘者直接签订劳动合同,形成劳动关系。初次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6个月。在试用期间,石景山区消防救援支队将组织培训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将解除劳动关系。
(四)岗前培训
政府专职消防员上岗前,由石景山区消防救援支队组织为期3个月的封闭式集中培训。
(五)工作分配
培训结束后,由石景山区消防救援支队在石景山区消防救援站(小型站)范围统筹分配。不服从组织分配的人员将解除劳动关系。
因政府专职消防员从事的灭火救援工作对身体体能和专业技能要求高,体能、技能不达标者存在安全风险隐患,因此转正后,在日常、月度、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应进行离岗培训,期间薪资按照离岗培训期标准发放(低于正常在岗工资),不享受除病假、丧假之外的休假。
附件1: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附件2: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表
附件3:政府专职消防员体检项目
石景山区消防救援支队
原标题:石景山区消防救援支队招聘2025年度第一批政府专职消防员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6q43yOUeL-6sSNSdA1ssk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