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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录104名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公告

眉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录104名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公告

眉山消费 | 2025-09-22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消防救援力量建设,忠实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法定职责,眉山市消防救援支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10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招录名额及岗位要求(附件1)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5年9月26日—2025年10月26日

(二)报名方式及操作流程

考生通过手机线上识别二维码(线上报名二维码入口)完成报名。报名流程:注册账号→设置密码→登录系统→选择报考单位→填报岗位→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证明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必传;驾驶证、技能证书、获奖证书等选传)及近期免冠照片→提交报名信息。

(线上报名二维码入口)

三、招录条件

(一)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对象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消防救援事业,志愿加入政府专职消防队伍;

4.身体和心理健康;

5.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对象应当具备下列岗位条件

1.政府专职消防员应具有高中或者同等以上学历,年龄为18至28周岁(1997年9月26日至2007年9月26日期间出生),性别限定为男性。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持准驾A1、A2、B2驾驶证且具有2年以上驾龄的人员;具备装备维修、通信与计算机、医疗急救等专业技能人才(需持国家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优先招录为政府专职消防员

1.政治面貌为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取得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证书,或省级及以上体育竞赛前五名、市级及以上体育竞赛前三名者。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录为政府专职消防员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被军队除名或开除军籍的;

5.曾因违法违规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6.有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四、招录程序

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体能、心理、岗位适应性测试—面试—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征信核查—公示—录用”流程开展招录,全程实行淘汰制。

(一)个人报名。招录对象通过手机识别二维码进行线上报名。

(二)资格审查。对招录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对证件证书等进行复核,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

(三)体能、心理和岗位适应性测试。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试行)》有关标准执行,包括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附件2)。其中体能测试单项有效成绩为1分至15分,总成绩最高60分,单项未取得有效成绩的不予招录;心理测试主要考察招录对象的心理承受和自我调节能力,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岗位适应性测试单项成绩未达到“一般”标准的,不予招录。

(四)面试。主要考察招录对象的入队动机、价值观念、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沟通交流、认知理解、个性品质、工作经历、知识技能、个人规划等内容。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面试不合格的,不予招录。

(五)体格检查。政府专职消防员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招录对象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的,经支队招录工作组同意,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以通过服用药物或者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体格检查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支付。

(六)政治考核和征信核查。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政治考核的有关要求进行,核查考生政治立场、遵纪守法、个人征信情况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背景,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七)公示。根据考核测试情况,计算所有招录考核测试合格招录对象的总成绩。总成绩(总分100分)=体能测试成绩(总分60分)+面试成绩(总分100分)×40%,计算总成绩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遵循择优的原则,按不超过招录计划的150%的数量(向上取整)确定拟录用(待补录)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八)录用。公示期满,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名单。被录用人员签订《政府专职消防员拟录用对象入职承诺书》,未签订的视为主动放弃录用资格。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对录用后未报到,或岗前培训期内退出的,从待补录人员名单中,按照成绩排名依次补录。待补录人员有效期为3个月。

五、岗前培训与劳动合同

政府专职消防员须参加集中培训和岗前适应训练,培训时间为4个月,并计入试用期。培训期间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不服从管理或考核不合格的,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依法解除聘用关系。培训合格后,由各县(区)消防救援大队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录用人员须按通知时间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工作模式、薪酬待遇及岗位分配

实行准军事化管理,24小时驻队值守,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原则上每周休息2天,每月休息不超过8天(具体以各队站排班为准)。薪酬待遇按国家规定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从工资中代扣代缴;薪酬标准参照《四川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工资待遇标准暂行规定》执行,具体根据岗位、职级、考核结果动态调整。岗位分配待培训合格后,支队结合培训结果、岗位需求、个人特长及第一志愿进行分配;考生选择“服从调剂”的,可在全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中统筹调配;拒不服从调配的,支队有权不予聘用。

七、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录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的,取消考试、招录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本次招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委托任何机构培训,不收取报名、培训等费用。

(三)应聘人员需保持手机畅通,因联络方式问题导致无法通知的,责任自负。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眉山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解释。

八、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28-38188967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30

附件:

1、招录名额及岗位要求

2、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及岗位适应性测试标准

眉山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5年9月22日

原标题:眉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录104名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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