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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盘锦市大洼区公开招聘合同制政府专职消防员35人公告

2025年盘锦市大洼区公开招聘合同制政府专职消防员35人公告

大洼人民政府 | 2025-10-09

依据《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盘政办〔2025〕4号)文件精神,全力推进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发展,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确保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结合我区实际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政府专职消防员、驾驶员共计35人,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大洼区2025年公开招聘合同制政府专职消防员21人,消防车驾驶员14人,详见《盘锦市大洼区2025年公开招聘合同制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需求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应聘合同制专职消防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5年10月9日以后出生),需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国外学历学位需经教育部认证),具有消防工作经验1年以上(原单位出具工作证明)或退伍军人(持退役证)学历放宽到全日制中专(毕业证),限男性;

4.应聘合同制消防车驾驶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5年10月9日以后出生),需具有初中以上学历,持有A1、A2或B2驾驶证,限男性;

5.能吃苦耐劳,作风朴实,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应变能力、沟通能力及解决问题的能力,有亲和力、较强的责任感与敬业精神。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以全日制学习形式在读的在校学生;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3.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4.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或者解聘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盘锦市大洼区政府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3日—10月17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30,逾期不予办理。

(3)报名地点:盘锦市大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大洼区凤山路)。

报名咨询电话:0427-3530667。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期间上午9:00—11:00,下午2:00—4:30

(4)报名材料

①《盘锦市大洼区2025年公开招聘合同制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附件3)。报名人员自行到盘锦市大洼区政府网站(https://www.dawa.gov.cn)下载电子版并打印;

②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或有照片且经派出所盖章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③符合条件的海外院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复印件一式两份;

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请自行登录学信网查询下载并打印一式两份;如考生无法提供毕业证书原件,需携带学校开具的学籍证明材料;

⑤毕业证、退役证、报考驾驶员需带驾驶证等其他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原件现场返还,留存复印件;

⑥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在报名时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因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而发生争议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⑦一寸近期免冠正面蓝底彩色照片三张;

⑧出具5日内《个人信用报告(本人版)》;

⑨现场报名人员,初审合格后需要缴纳报考费50元。

2.体能测试比例

计划招聘人数与岗位有效报名人数需达到1:2比例方能进行体能测试,如招聘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2:1时,将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已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报考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3.注意事项

(1)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报名者从报名到聘用(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无效或联络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报名结束后,公开招聘工作进入体能测试程序。体能测试具体安排和相关要求的公告将在盘锦市大洼区政府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名者持续关注盘锦市大洼区公开招聘合同制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退役证、驾驶证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体能测试、面试和聘用资格。

(四)体能测试

1.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有效证件(准考证、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未按期参加体能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迟到的考生不允许入场。按照《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附件2)执行。体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单项有效成绩为1分~15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不予招录),总成绩最高40分。

2.因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以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若进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盘锦市大洼区公开招聘合同制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领导小组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人员说明情况。递补后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五)面试

1.面试。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分数并列的共同进入面试)。当计划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不足1:2比例时,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工作由盘锦市大洼区公开招聘合同制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充分体现岗位职责要求,采取结构化面试等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聘用。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面试的时间、地点在盘锦市大洼区政府网站公告,不再另行通知,请报名者实时关注盘锦市大洼区公开招聘合同制政府专职消防员相关公告。

3.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体能测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为4:6,考生权重成绩的计分公式为: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权重成绩、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总成绩并列者,分别依次按照体能测试、面试成绩进行比对,成绩高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总成绩在盘锦市大洼区政府网站公布。

4.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以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由盘锦市大洼区公开招聘合同制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领导小组向其他进入本岗位考察的应聘人员说明情况,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六)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招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分别依次按照面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进行比对,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人员名单在盘锦市大洼区政府网站公布。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因本人原因放弃进入考察环节而出现的岗位空缺,从参加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七)考察

1.招聘单位根据聘用岗位要求对拟聘用人员开展考察政审工作。重点考察和政审项目为:

(1)是否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和行政拘留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2)是否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合同制专职消防员的其他情形的;

(3)考察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空缺将按体能测试和面试的总成绩依次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1.公示

(1)拟聘用人选名单在盘锦市大洼区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问题反映的,由盘锦市大洼区公开招聘合同制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调查核实,提出意见并报领导小组审定;

(3)公示期间出现问题并经核实确认的,予以取消聘用资格,将按照综合体能测试和面试岗位的总成绩依次递补;

(4)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与盘锦市大洼区消防救援大队签订劳动合同。

2.聘用

(1)聘用人员聘用期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

(2)试用期内出现违法、违纪问题或不适合专职消防员工作的,予以解聘;

(3)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组织综合考评,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4)聘用劳动合同到期后聘用关系自动解除,是否继续聘用将根据当时工作需要和考核情况适时待定。

(九)使用管理与工资福利待遇

1.管理。政府专职消防员在基层消防救援站执行灭火救援任务,实行24小时驻队备战制度,按照准军事化、准现役和纪律部队要求严格管理。由盘锦市大洼区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管理,参照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内务条令》《队列条令》及相关规章制度,落实正规的战备、训练、工作、生活秩序,培养优良的作风和严格的纪律。

2.休息。每月享受5日假期,结合个人申请和工作需要统筹安排。

3.薪资。专职消防员工资待遇3495元/月、消防车驾驶员3895元/月(包括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其缴纳五险一金。

(十)其他

1.公开招聘合同制政府专职消防员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郑重声明:此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遇有声称“内部指定”“保证考入”等诈骗行为的机构和个人,请考生和家长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2.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将在盘锦市大洼区政府网站实时发布,不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因未及时关注发布信息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3.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盘锦市大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公告由盘锦市大洼区2025年公开招聘合同制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纪律监督电话:0427-3530687

附件1:《盘锦市大洼区2025年公开招聘合同制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需求信息表》

附件2:《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附件3:《盘锦市大洼区2025年公开招聘合同制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

原标题:盘锦市大洼区2025年公开招聘合同制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dawa.gov.cn/2025_10/09_15/content-5379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