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补充各县(市、区)消防救援力量,提高社会防火救灾能力,来宾市消防救援支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与组织
本次计划招聘战斗员岗位33名,录用人员经入职培训合格后,将赴一线承担灭火救援、日常执勤战备等工作。报名人员可自愿选择服从跨县(市、区)岗位调剂,若部分招聘单位未完成计划,将从服从调剂的待补录人员中择优补录。明细如下:
招聘工作由来宾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各县级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具体实施。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消防工作;本人没有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本人征信报告无不良记录,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政治审查合格且符合体检标准;裸眼视力不得低于4.5。
(二)岗位条件
1. 具备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年龄18-35周岁,身高165cm以上,身体健康,无口吃、重听、色盲和其他传染性疾病;
2. 具备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能够吃苦耐劳;
3. 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部队退伍军人、高校体育生、持有B类以上机动驾驶执照及长途驾驶经验、特种车辆操作证(挖掘机、叉车)等,同等成绩下优先聘用。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
时间:2025年11月22日—11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方式:填写《来宾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人员应聘报名表》(详见附件1)并发送至报考单位邮箱,或联系报考单位进行现场报名。
(二)体能测试
时间:2025年12月3日;
地点:由报考单位通知;
体能测试项目:1000米跑、立定跳远、俯卧撑、单杠引体向上。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详见附件2。单项未取得有效成绩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三)面试
时间:2025年12月4日;
地点:报考单位所在地。面试者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及相关证件到报考单位进行面试。
(四)心理测试
时间:2025年12月5日,由来宾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
地点:来宾市兴宾区金锋路206号消防训练基地。
心理测试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五)政治考核
时间:2025年12月8日—12月11日;
方式:由报考单位联合当地公安部门组织实施。政审条件不达标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六)体检
时间:2025年12月12日;
方式:入围人员按考核成绩进行排名,总成绩(100分)=体能测试成绩(40分)+面试成绩(60分)。报考单位根据招聘计划数量,按成绩从高到低组织考生前往公立医院体检,体检费自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不合格的不予招录。
(七)录取
通过体格检查的人员,考核成绩通过“来宾市人才网”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根据公示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对象按报考单位通知的时间、地点报到,凡未按要求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将不再聘用。
(八)培训
对被聘用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由支队进行统一安排岗前培训,时间为3个月。培训结束后参加支队组织的结业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关系。
四、薪资待遇
1. 试用期为三个月。政府专职消防人员试用期间工资标准为岗位工资的80%,试用期满后,工资随工作年限、等级和职务晋升递增;正式签订合同后,由单位统一缴纳“五险一金”。
2. 按国家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享受住房公积金,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标准。
3. 聘用人员的部队服役时间、救援队伍工作时间,视同从事应急(消防)救援工作时间,可计入定级时间(不计入招聘后工作时间),享受更高年限工资。
4. 统一提供制式服装、饮食及住宿,每年组织免费体检,按有关规定享受表彰奖励、休假疗养等优抚优待。
5.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军事化管理,24小时在岗,每月可享受8天休息,工作满一年后,每年享受5天带薪休假。
五、特别提示
此次招聘信息发布以官方发布为准,不委托任何代理机构或个人开展招聘工作;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收取任何报名考试费用;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实情,及在应聘考核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欢迎广大群众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监督,举报电话0772-4261658。报考人员注意接听接收电话和消息通知,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招录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特此公告。
原标题:来宾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lb.gxrc.com/Article/info/93538d7c-001f-4a48-a6b7-b69060159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