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衡阳县消防救援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消防技术服务队队员,工作地点为衡阳县消防救援局,招聘信息如下:
一、工作内容
消防技术服务队队员承担防火业务指导,提供火灾隐患整改技术支持,配合核查举报投诉等相关工作,完成上级相关文字材料工作,配合执法人员开展监督检查和火灾调查等。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热爱消防救援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身体和心理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等疾病,无吸毒史,符合招聘岗位体检要求;
(五)限男性,身高160CM以上,年龄40周岁以内(截止报名时间),要求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需取得一级消防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具有1年以上从业经验,熟悉建筑防火、消防设施和消防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熟悉使用各类办公软件,持有C1以上驾照。
(六)本人没有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征信报告无不良记录。
特别提示:基于消防救援职业特殊性,对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精神疾病史、严重影响身体机能的慢性疾病等其它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聘,在招聘阶段未如实报告的,在培训或试用期、工作期间发现或发病的,以劳动合同无效处理。
三、工资福利
(一)工资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岗位津补贴和绩效考评工资等组成,月工资收入5800-7000元/月(含五险一金);
(二)试用期按照正常工资的80%标准发放,考核通过且办理正式入职手续按正常工资发放;
(三)获评优秀表彰的给予立功授奖并发放相应奖金;
(四)加入工会组织的可享受工会相关待遇;
(五)按国家规定参缴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和大病医疗等社会保险,入职满1年以上享受住房公积金;
(六)入职满1年办理政府专职消防员证,享受带薪年休假和地方相关优待政策;
(七)统一提供制式服装和饮食,每年免费体检1次(当年入职的,不再额外安排体检)。
四、报名方式及资料审查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6月5日18:00;
(二)报名地点: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芙蓉路17号市消防救援局703室;
(三)咨询电话:0734-8863183 陈女士
(四)报名和咨询时间: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五)报名资料:
1.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主页和个人页);
2.一寸免冠蓝底照片3张(照片拍摄时间为近3个月内);
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明材料(教育部在线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取得学士学位证书的还需要提供证书复印件和学信网学位证明材料(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无毕业证原件且无法提供相关证明的,均视为不符合招聘条件。现场资格审核工作人员将对学历进行复审,如有学历造假,将取消报考资格;
4.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5.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6.中国人民银行征信报告(报告打印时间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审核日期前5天以内均可);
报名资料审核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5日18:00时,未按要求提交报名资料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及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在报名时填写《衡阳市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附件1)、《衡阳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政治考核表》(附件2),由本人签字确认。
此次招聘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包括现场资格审核、聘用时资格终审(政审),以及在职期间全过程。凡是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实情,及在应聘考核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招聘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五、招聘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的招聘对象,持身份证参加相关招聘考核程序,具体顺序、时间、地点等安排由单位统一发布(方式以现场加入的招聘群通知)。各招聘对象要确保通讯畅通,注意查收通知信息,按通知要求参加各项考核测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预计6月中旬完成。
(一)理论考试。内容参照一级注册消防工程职业资格考试内容,卷面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
(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聘心理测查系统,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不合格”的予以淘汰,不参与后续考核项目。
(三)实操测试。测试消防工程师火灾隐患排查能力、审核消防图纸能力及对消防规范理解和运用能力,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60分钟。
(四)面试。依据笔试与实操综合总成绩排名,按招聘岗位计划人数 1:3 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本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模式,实行百分制量化评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 60 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者,直接淘汰。
(五)体格检查。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和实操占40%,面试占60%)排名,按照招聘计划数通知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的不予招录,根据个人总成绩依次递补通知体检)。体检由单位安排在指定市级及以上三甲综合医院,费用自理。实习期通过后,单位凭体检票据报销(复检项目除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因单位工作特殊性,增加传染疾病和毒品毛发检测项目,以当次体检数据为准。承检医院提出复检项目,经衡阳市消防救援局同意可复检一次,复检后由医院下达最终结论。体检不合格、有传染疾病和毒品检测呈阳性者淘汰。
(六)政治考核。由单位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组织实施,不得有酒驾、拘留、起诉、失信等记录,重点考核现实表现。
在体检、政审环节或聘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出现计划空缺时,根据各岗位测试综合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人员需按规定完成体检、政审等剩余未完成环节,合格后方可录用。递补有效期为首次录取后3个月内,逾期不再递补。
六、合同订立
(一)通过招聘程序,最终确定录用人员,以劳务派遣形式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二)试用期为三个月,被录用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并参加由单位组织的上岗培训。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评定,合格的人员正式录用。
(三)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七、其他事宜
(一)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二)此次招聘不收取报考人员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相关通知要求将以短信或电话形式告知报考人员,请确保所填手机号码真实有效,保持通信畅通并及时查看短信通知,应聘人员因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相关招聘工作流程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以下情形视为自动放弃此次应聘:
1.未按要求参加相关考核流程的;
2.其他本人应到而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现场的,应签字确认而本人拒绝签字的情形;
3.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
(五)报考人员对招聘程序或结果有异议的,可在3个工作日内向衡阳市消防救援局队务和专职队管理科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结果将在10个工作日内反馈。
(六)此次招聘由衡阳市消防救援局纪检室及时受理相关举报投诉,并按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举报电话:0734-8863166(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本公告由衡阳市消防救援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最新招聘!衡阳县消防招3名消防技术服务队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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